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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2023-04-14 11:02: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九江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本机构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共青城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共青城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其中,专升本学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共青城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共青城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县(市、区)实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县(市、区)实施,各县(市、区)在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同步开展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现场确认工作,申请人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原则上选择县区现场确认点,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以九江市教育局认定通告时间为准。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拟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1.认定工作分两批进行,请申请人根据申报条件进行选择。
 
  (1)第一阶段: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29日23:59
 
  现场确认: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体检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4日
 
  (2)第二阶段:仅限于2023年参与免试认定政策的高等学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23年6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网报时间:2023年6月6日9:00—6月19日23:59
 
  现场确认: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
 
  体检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网上办理等)进行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点:
 
  (一)南昌大学共青学院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勾选南昌大学共青学院现场确认点;
 
  (二)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勾选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场确认点;
 
  (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勾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现场确认点;
 
  (四)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勾选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现场确认点;
 
  (五)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勾选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场确认点;
 
  (六)其他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在共青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以及未设确认点的共青城市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勾选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的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材料
 
  (1)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相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合格人员。
 
  2.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项目及标准。
 
  四、网上认定,发放证书
 
  对已进行网上认定通过的申请者,统一制证后发放教师资格证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本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相应批次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最终无法申报、认定(我市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报时上传的图片必须端正、清晰、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图片和《个人承诺书》,须重新上传。上传照片要求白底免冠证件照,非证件照须重新上传。
 
  六、相关网站网址
 
  共青城网官网:http://www.gongqing.gov.cn/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http://zwfw.jiujiang.gov.cn/
 
  九江教育网:http://jje.jiujiang.gov.cn/
 
  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咨询电话:0792-4391005
 
  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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