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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余干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2023-04-12 11:23:3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饶市余干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认定范围
 
  余干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余干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余干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余干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县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余干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余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4.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
 
  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5日。
 
  网报对象为:参与免试认定政策的高等学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已经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正确的认定批次,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仍在认定系统中申报,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和认定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对象
 
  我县户籍或居住(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余干县教育体育局为现场确认机构。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
 
  第二批: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3.现场确认地点
 
  地点:余干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793—3396063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相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体检
 
  1.体检时间:与现场确认时间同步进行。
 
  2.体检医院:余干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3.体检办法: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文件执行。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到余干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缴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四)证书发放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申请人及时拿到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可选择邮寄的方式发放,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好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因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等信息填写不清或填写有误而导致证书无法邮寄成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选择在余干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现场确认人员务必要扫码加入QQ群,群二维码为
 
  上饶市余干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六、相关网站网址
 
  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shangraojy
 
  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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