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介绍
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介绍
(一)为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服务;
(二)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
(三)对行政许可受理、决定送达进行监督;
(四)对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协调;
(五)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收费进行监督;
(六)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八)对市本级部门设立的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九)对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工作职责:
1、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
2、机关的财务工作;
3、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字材料,拟定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对行政服务中心制发的文件进行审核和发放前的统一把关。
4、文件的收发、传递、保密、立卷、归档以及文件档案的管理;
5、印鉴的使用与管理;
6、往来接待、报刊发行;
7、机关的各项经费和物质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8、机关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9、机关党、群、工、妇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管理科
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
3、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度评比和年终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各窗口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对窗口部门及各分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公示制和承诺制的监督工作;
6、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投诉;
7、负责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业务管理科
工作职责:
1、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2、管理、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及各分厅的日常业务工作;
3、组织各类联合审批、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提出联审会议的召开;
4、窗口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5、窗口工作人员有关业务学习;
6、行政服务中心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和各种设备的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四)税费一体化征管中心
工作职责:监督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和转让),建筑安装和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等环节的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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