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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州市宁都县选调农村教师到县城任教通知

发布:2012-07-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印发宁都县选调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都县选调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都县选调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县城学校教师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00名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w.org)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指标公开、成绩公开、选调名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调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名额(100名)
  1.县城初中2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5名、物理3名、化学2名、英语1名、政治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2.县城小学(含宁都六小)60名:其中语文27名、数学27名,英语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
  3.宁都八中(水东工业园区)20名:其中10名从梅江镇水东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小学语文教师5名、小学数学教师5名,另10名从全县农村中小学选调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
  (二)选调范围
  1.选调到县城中学的教师: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办农村中学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现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为本专业。
  2.选调到县城小学的教师: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办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年龄限制,其中报考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专业等四学科必须是相应专业的教师,不能跨专业报考;
  3.五年以上(含五年)教龄(即2007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任教的)。
  4.报考初中教师不得兼报小学教师,报考县城初中教师或小学教师可以兼报宁都八中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因各种问题正在立案审查者。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查实者。
  3.近一年来(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7月5日)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者。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规定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教师,凭学校介绍信(报名教师提供所在学校校长签名的任教学科及年限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于7月26日—7月27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并当场照相。报名时间截止7月27日下午17:00,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费。
  2.如某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未达到2:1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选调学科人数,调减名额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公布。
  3.由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教师工作过程始终。
  4.考生在8月1日自行在宁都教育网上下载准考证(宁都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ndjy.gov.cn/),并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200分)
  (1)凡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科目和分值为:
  2012年8月2日上午9:00—11:00(语文学科考试时间为9:00—11:30) 所报学科文化知识,总分100分;
  2012年8月2日下午15:00—16:30 本学科新课标和教材分析,总分100分。
  (2)考试内容范围:
  ①学科文化知识以现行高中、初中文化知识为主,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相应增加本专业大专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增加局域网和网站基础等知识。
  ②本学科的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其中新课程标准占60分、教材分析占40分。
  (3)8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时间截止到8月6日上午11:00时,8月6日下午公布查分结果,8月7日公布参加试教人员名单。
  2.试教(100分)
  ①根据笔试成绩总分各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学科试教人员,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参加试教。
  ②试教时间:8月11日,试教地点:宁都一小,试教形式: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为考核专业能力,其他学科为说课。试教具体要求另行制定方案执行。
  (三)选调人员确定
  1.由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学科拟选调名单,如遇最后一名拟选调名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1)第一学历高;(2)学科文化知识分数高;(3)教龄长。
  2.8月14日下午公布拟选调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当事人三年内不得报考,参与舞弊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则正式办理调入相关手续。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2012年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瑞华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郭 峰 县政府副处级干部
  成 员:钟 刚 县委督查室主任
  黄连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松茂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揭晓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玉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家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保局局长
  罗怡文 县编委办主任、县人保局副局长
  黄会生 县财政局局长
  彭玉贵 县教育局局长
  邱栋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彭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选调日常工作。
  五、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2012年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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