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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南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2012-05-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全南县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队伍,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根据《全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中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其中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选调7名、县直事业单位选调9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附件《全南县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近二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具有2年以上工龄,其中乡(镇)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工作两年以上。工作时间计算至2012年4月30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选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
  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其成员如下:
  组 长:钟佩芳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温荣喜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吕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谭金荣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素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德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胜祥 县编委办主任
  曾慧华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李素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制定并发布公告
  根据选调计划,于2012年5月7日前制定选调公告,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外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于5月27日至29日前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工作履历证明(工作时间以组织人事部门核定为准)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县“公选办”(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电话:0797-2632332)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信息,并交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选调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在全县通报。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选办”组织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初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www.quannan.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到县“公选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职位笔试和面试采用相同试卷。
  1.笔试
  (1)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选调数。如报考的职位不能开考,征得考生同意后,考生可转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时事政策等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辅导班。
  (3)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3日,地点设全南县城,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5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同一岗位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最后入闱人选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下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县“公选办”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4)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6日,地点另行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入闱考核人员成绩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核、体检
  1.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则按照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拟调人选,并在县政府网站和有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人选不予延补。
  (六)公示
  公示结束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选调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党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公选办”组织实施,选调的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下载附件:
  1.全南县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2.全南县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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