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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特巡警招录30人公告

发布:2022-09-22 11:33: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高安特巡警招录3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0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01招聘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队员30名,男性。
 
  02招聘范围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公安及特巡警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宜春市常住户口或配偶一方为高安市常住户口。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在部队从事反恐特战专业训练,参加师级以上军体比武获得荣誉或参加武术、散打、拳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身高放宽至1.65米。
 
  (三)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21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6年9月21日以后出生),退伍士官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94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8.不符合招聘条件的;9.其他不宜进入特巡警队伍的情形。
 
  03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每月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共4000至4500元,满一年后开始计算工龄工资;提供免费食宿;同时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聘用队员不纳入此次《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改革。
 
  04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9月21日—— 10月10日)
 
  根据录用计划、报考条件、对象等内容,拟定招考公告,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21日—— 10月10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退伍证、荣誉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等相关证件,到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②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填报《高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合同制队员应聘报名表》(见下图),必须本人签名。
 
  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荣誉证书等报名资料扫描原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5964197@qq.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专业)。将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邮寄至高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3.联系方式
 
  地址:高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高安市碧落路原宜春幼专院内)
 
  联系人:万警官:19870252178,熊警官:18296530959。
 
  4.报名费:100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10月11日——10月12日)
 
  ①笔试:法律法规常识和写作。
 
  ②体能测试:男子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③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1.5:1的比例面试。
 
  ④计分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分值。
 
  加分值计算方法:中共党员加5分;参加师级军体比赛获得荣誉和参加武术散打比赛获得省级荣誉加5分;在部队担任班长加2分,有体育特长或其他特长加2至5分(此项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为准。
 
  (四)体检(10月13日)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缺额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再按身高从高至低进行选聘。体检标准按照征兵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10月14日)
 
  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六)审批录用(10月15日——10月21日)
 
  对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95-5228805。经试用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高安市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如因特殊情况离职,三个月内按照总分值顺序直接进行补录。
 
  未尽事宜由高安市招聘特巡警合同制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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