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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永丰县城管大队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2018-06-15 07:22: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江西永丰县城管大队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公告已公布,选聘人数为30人。笔试内容为城管执法内容等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永丰县公开选聘城管大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管大队管理服务水平,充实县城管大队管理人员队伍,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城管大队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范围和人数
  1.选聘范围:2017年及以前分配在全县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
  2.选聘人数为30人。其中:男28人,女2人。如女性选不满2人,则增加男性指标,确保选聘总人数为30人。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1.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管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坚持原则,服从组织调配;
  2.身体健康;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其他条件:男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规定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 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报名地点:永丰县城管局三楼305室(永丰县欧阳修广场西侧)。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前填写《永丰县公开选聘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报名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现场报名,由县城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30%和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按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进行,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选聘人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城管执法内容等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根据选聘岗位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体能测试分三项进行:男子(女子)100米徒手跑、男子1500米徒手跑(女子800米徒手跑)、男子单杠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其中100米徒手跑占40%,男子1500米徒手跑(女子800米徒手跑)占30%、男子单杠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占30%。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根据选聘岗位人数按考生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29日
  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7月5日-6日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1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为永丰县城管局三楼305室(永丰县欧阳修广场西侧)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考核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主要对拟选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所选聘岗位工作职责、适应选聘岗位工作能力以及选聘方案中所涉到的选聘条件等情况进行考核。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聘资格导致选聘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确定人选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选聘人员管理
  1.县城管大队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内不享受原单位的任何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纪者予以退回原单位。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
  2.选聘人员身份不变,编制和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日常管理由县城管局负责。
  3.选聘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和“五险一金”等待遇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保障,并由县城管局考核合格后负责落实。
  4.选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永丰县公开选聘城管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杜 滨
  副组长:江 滢、京海华
  成 员:曾 凝、邓小毛、帅连清、叶时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由叶时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小庆、王可容、兰承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选聘的日常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2588300
  点击下载>>>
  附件1:永丰县公开选聘县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永丰县公开选聘县城管大队工作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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