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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

发布:2017-09-22 14:44: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江西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已公布,2017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在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抚州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迎宾大道777号)现场报名。笔试考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会计业务知识两部分,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7年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公消科)现因工作需要,诚聘1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
  2、35周岁(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奉公守法意识,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1、2017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在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抚州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迎宾大道777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学历证(原件)等相关证明和以上资料的复印件;
  2、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程序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参加笔试,笔试考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会计业务知识两部分,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
  2、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按1:2确认入围者,通知参加面试;
  3、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
  4、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2年(含试用期)。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21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报名咨询电话:0794-8621612
  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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