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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石城县财政局选调10人公告

发布:2017-04-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江西石城县财政局选调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4日。笔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时事政治、财政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等,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可参考2017年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江西石城县财政局选调10人公告发布如下:
  2017江西石城县财政局选调10人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县财政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及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局机关公务员编制人员3名、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名、乡(镇)财政所事业单位编制人员3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受岗敬业,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 局机关公务员从石城县县直、乡(镇)机关单位中选调,报考对象必须是在县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工作满三年或2013年12月31日以前在乡(镇)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且工作满三年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员职务人员;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从石城县县直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中选调,乡镇财政所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从石城县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中选调,局下属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报考对象必须是经单位同意报考的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工作满三年的干部身份人员。
  3.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性别条件: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4月13日前在石城县政府网、县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4日。
  2.报名地点:石城县财政局秘书股(县行政中心东侧人防大楼二楼)
  3.报名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1)交验毕业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3)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准予报考及正式在编在岗、年度考核情况等证明材料。(4)银行信用记录证明。(5)报考人员须填写《2017年石城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5.其他事项。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须形成竞争关系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未形成竞争关系的,经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开考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入闱面试。
  (三)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5月11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时事政治、财政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等,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现场或电话查询笔试成绩。
  由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名额的1: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及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后,两项之和计算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取笔试高分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报考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选调人员初步人选,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经批准,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97-5712246(办) 13576773915(温)
  原标题:石城县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石城县财政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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