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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抚州市东乡区认定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发布:2017-04-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抚州市东乡区认定教师资格注意事项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一、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4月10日至4月18日。
  2、现场确认5月8日至19日。
  3、体检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上网认定,发放证书7月。
  三、网上报名流程
  1、凡拟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于2016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登录“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其它申请人员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特别提示:“工作单位”、“毕业学校”须严格按所在单位及毕业学校全称填写,不得填写简称,也不得任意增减词语;“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初级中学毕业后填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A3纸,像片要和电子照片同底,像片反面写上名字)、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教育局308室审核。
  3、户籍在我区境内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东乡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抚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由我省高等学校录取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经我省中考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2017年5月8日至5月17日(面向户籍在我区社会人员)。
  第二阶段:2017年6月19日至23日(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教师资格的人员)。
  2、现场确认地点:抚州市东乡区教育局教师交流服务中心(308室)(抚州市东乡区恒安西路266号)。
  3、材料准备:现场确认材料请务必按文件要求准备,尤其是“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在页面的“打印选项”中选择A3纸正反打印两份。其他材料缺一不可,并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4、学历认证要求: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必须附上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③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现场确认时视情况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委托书按要求携带认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但体检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严禁代替。资格审查贯穿认定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包括各类证件),一经查实即取消认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如下: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备注:打印时,在页面的“打印选项”中选择A3纸正反打印】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
  ⑥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核验);
  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依据申报者身份不同,以下两类申报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当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毕业学校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已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五、体检及能力测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报人员不需要参加能力测试)待网报确定后安排在6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六、关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的说明
  1、严格按照申请者不同的身份,分别提交不同的材料,材料必须齐备,必须按上面序号依次叠放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打印并装订好。封面内页签名处必须亲笔签名,第一页贴照片处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2寸正面免冠照)。
  3、《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据实填写,第4-11栏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加盖公章。
  4、现场确认时需填写《抚州市东乡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现场确认时由认定机构编号并加盖公章。
  七、其它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过程中,请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时,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准确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常用电子邮箱等。并定期关注抚州市东乡区教育网首页公告栏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信息,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八、咨询电话:13879439362 邮箱:499962834@QQ.com
  抚州市东乡区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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