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横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一、考生名单
黎晨曦、滕荣强、江万芬、劳梦婷、袁晨西子、程世超、杨 辛、
徐羽薇、饶丽雯、黄 俊、廖丽红、杨玮祺、应晨杰、彭智洋、
钱长平、杜伯瑞、邵 骏、李 凯、包全锋、柯 群、胡杨帆、
谢慧茹、黄 旭、周杰鹏、黄自凯、丁 进、杨 婷、詹 潇、黄 鹏、侯梦竹、徐建勇、徐 甜、王 晨、黄 龙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6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县法院政工科,电话:0793-5786669,领取准考证须提供考生身份证,过时视作自愿放弃处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八点。
地点:横峰县人民法院第一会议室
四、面试基本方式
面试采取全程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用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应变组织能力,时间为6分钟。
面试试题由面试考官临时出题。
五、面试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面试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考查考生在笔试中难以体现的法律专业技能以及个人身体、心理、思想品德等素质,了解和鉴别考生从事法院工作的动机、心态、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评委组按具体评分标准评分。
六、面试计分办法
(一)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二)评委以整数打分;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以平均分数计算得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位数不够以“0”占位)。
(三) 面试成绩需经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名确认,以当场报分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六、面试纪律及监督
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保守工作秘密,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监督下封存面试原始资料(包括所有评委的面试评价卡及考生成绩卡等),由主考官、监督员签封,经主考审核签字后留存备查。
七、面试要求及程序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视违纪处理;
2、考生准时进入侯考室报到,按照侯考室工作人员要求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从1号考生开始进行面试。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明确事项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3、进入侯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特殊情况需上卫生间者,需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批准后由监督人员陪同前往;
4、面试准时开始,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6分钟。面试结束后,需在考场门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完毕后,由考官向考生当面公布其所得分数,得知自己的分数后,考生自行离场,结束面试。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接触,如有接触,接触双方均按违纪处理;
5、考生必须按考场安排的测试时间进行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考生总成绩依据有关面试事项公告执行。
横峰县人民法院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